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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新阳光煤层气有限公司召开首届会议

本文作者:龙正华    修改时间:5/28/2008 1:16:41 AM    

   根据中央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和加快发展型洁净能源的需要,加大我省煤矿瓦斯抽采力度,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,保障煤矿安全生产,增加清洁能源供应,减少环境污染,促进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,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,省煤矿瓦斯集中治理领导小组领导负责筹备组建煤层气开发公司,确定由贵州省煤田地质局、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、贵州燃气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六枝工矿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贵州水城矿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贵州东林矿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贵州煤矿设计研究院、贵州煤炭实业总公司等八家单位自愿共同 投资,成立贵州新阳光煤层气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 。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总额(注册资本) 4900万元,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作为第一大股东,出资1100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22.45%

    公司于1018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,会议确认了各方股东代表的资格会,高弟、陈直梁、 高世俊、顾涛、赵兴燕、杨正东、张源建、刘起龙为股东代表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贵州新阳光煤层气公司发起人协议书》 、《贵州新阳光煤层气有限公司章程》 、“贵州新阳光煤层气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” “贵州新阳光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” 。会议选举了公司首届董事会由刘毅、尹志华、高世俊、阎昭铸、邱历全、杨正东、张源建、刘起龙八位董事组成,另一名职工董事待公司成立后按程序选举;选举穆华林、 赵艳梅、万树平、朱振兴担任公司首届监事会监事,另一名职工监事待公司成立后按程序选举。审议并通过了购买办公设施的议案,同意在贵阳市选址购买办公场所;同意购买两台越野车,一台商务车作为交通工具的议案,且先购置一台,另两台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逐步购置。

    同时,召开了公司首届一次董事会,选举刘毅为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长,公司法定代表人;聘任舒万柏为公司总公司经理,刘勇、周建军为副总经理,杨伯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。审议并通过了“贵州新阳光煤层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”、“贵州新阳光煤层气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薪酬计划”。 同时召开的公司首届一次监事会选举穆华林为首届监事会主席。(龙正华整理)   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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